依维柯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及子公司。
第二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日常管理
1、8:30准时到售楼处签到;
2、8:50准时外出,前往市内或指定区域进行宣传;
3、所有上街宣传车辆,必须保持统一行程。(附:易兴直通车行
车路线图)
4、宣传过程中,必须走人流较多的地方,禁止为了争取时间走小路,影响市区宣传效果。
5、所有车辆如遇客户要去园区的,及时送到园区。
6、外出车辆11:40从市区返回售楼处,并将钥匙交到车队队长那里,不准将车开回家;下午2:30准时上班,从售楼处前往指定地点等候,下班后也将钥匙交到车队队长那里,将车停到指定地点;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100元。
7、各个车辆除完成每天的指定安排外,随时听从调遣。
8、所有车辆定点停车,外观必须保持干净、无污垢,保持车内卫生,注意车辆形象,禁止车内打扑克。每个月公司定点洗车一次,其余时间各车辆司机自行擦洗。
9、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禁止其他人驾驶。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10、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行政办公室保管,并负责日常维护和统一年检。
11、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运营管理部经理核准后方可调用。
12、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将钥匙交给车队队长。
13、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岗位职责,及公司其他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用车审批程序
1、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用车审批表",经核准统一调派。无"用车审批表"者,禁止出车。
2、各部门派车公务用车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二)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
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3、司机根据"用车审批表"的资料和"车辆行驶记录表"向管理人员上报并核对实际里程。(附:用车审批表、车辆里程表)
4、“行车记录表”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第三条 事故处理办法
1、1)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非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后在一个月内未能挽回损失的,除依照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外,无论是否办理保险,均应视其情节轻重,责令当事人按照车辆损失的30%以上予以赔偿。
2) 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的,除由个人承担全部用车费用外,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和经济处罚。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无论是否办理保险,均应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责令当事人按下列规定进行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负主要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负同等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平均数;
4、负次要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10%—40%。
2、 因公出车,在驾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办理保险,均应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责令当事人按下列规定进行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30%;
2、负主要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10%;
3、负同等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15%;
4、负次要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2%。
(本办法所称“全部损失”,是指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 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 直接损失。)”
3、出车要做到证件齐全,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禁私自在外停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换驾驶或交由其他人员使用,凡私自出车、违章驾驶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费用由本人承担,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交通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一律转岗或待岗。
4、驾驶员私自驾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5、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单位将从严处分。半年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6、本制度即日起实行。
2009年12月29日
附:
易兴直通车行车路线图
路线一:易兴建材城——伊煤路——天骄路——大桥路——乌审街(市二中建材城)——达拉特路(购物中心)——伊金霍洛街——伊化路(苏力德、民生、福格)——鄂托克街(三完小五金一条街)——达拉特路——伊煤路——易兴建材城
(注:如在市二中建材城接上顾客可按原路直接返回)
路线二:易兴建材城——伊煤路——天骄路——大桥路—— 乌审街(市二中建材城)—— 伊化路(亿利花园、华宇花园)——伊金霍洛街——吉老庆路(武警支队、市地税局、市法院) 伊煤路——易兴建材城
路线三:易兴建材城——伊煤路——达拉特路——鄂托克街—— 那日松路(澳林花园)—— 林荫路——伊金霍洛街——达拉特路(每天百货、区一小)——伊煤路——易兴建材城
用 车 审 批 表
用车时间 |
|
用车事由: |
用车部门负责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副总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总裁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运营管理部部长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