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明确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和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加强研发投入的专项审核,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1.3 项目承担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1.4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项目核算应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重点在于项目组可控的人、财、物投入,使公司财务部能获得项目财务管理所需的项目核算数据。
1.5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1.6 为正确评价科技投入水平、促进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创造条件,将研发投入评价结果同考核承担部门绩效内容挂钩,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真正建立起追求技术进步的体制和机制,从长远出发,克服短期行为,有效地增加研发投入。
1.7 公司的研发项目分为国家、省、市计划项目、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与课题等四大类。
二、研发经费开支范围
2.1 开支范围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1.1 开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1.2 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1.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2.1.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2.1.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2.1.6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2.1.7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2.1.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三、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3.1 项目申报部门和个人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
3.2 多个部门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应当同时编列各部门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3.3 财务部、技术研发部及科技管理部审核项目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将项目年度预算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
四、研发经费分配和使用管理
4.1 国家、省、市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后,上级下拨的科研经费由研发中心协同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按照项目过程的阶段和需要分配经费。
4.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外来经费由研究开发中心代管,由所在单位负责分配,公司配套经费由研发中心按照项目过程的阶段分配和使用进行管理。
4.3 科研开发项目,经批准后,经费同时确定,全部经费由企业承担。科研经费下达方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项目按三个阶段分配下达:第一阶段,立项批准后下达总经费60%;第二阶段,中期考核合格后下达总经费30%;第三阶段,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提交完整的材料(包括:试验过程记录、计算书、性能测试报告、应用试验报告、用户协议、查新检索报告、项目研究工作报告和项目研究成果报告等),再下达10%。一些特殊项目,根据项目的计划进度和进展情况分批下达。
4.4 科研开发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财务上为每个项目设一个帐户,项目批准后,资金同时打入帐户。设立《科研经费使用薄》,由项目负责人掌握明细经费使用内容和金额。在项目的各个阶段点由财务人员进行决策评审,避免项目经费偏离预算计划较大。
4.5 年末,技术研发部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考评;组织承担部门按照规定编制经费使用年度报告,报财务部审核。
4.6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组织清查处理。
4.7 对于将经费挪作他用或报销金额与实际不符等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的;对于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项目承担部门和个人,公司财务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8 为规范公司研发项目管理,项目组与企业签署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项目的研发目标任务、提交成果形式、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进度和项目的人、财、物投入。合同书一方面作为项目组按时按质实现项目的产出的承诺,另一方面也作为企业管理层及各部门对项目人、财、物按时足额投入的承诺。在项目完工验收时,按项目的合同书对项目组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进入年度绩效考核,并和项目组的奖惩挂钩。
五、研究开发经费的测算方式
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测算。根据财企[2007]194号文件对研究开发费的规定,研究开发费用核算要求如下:
5.1 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
财务部应设置研发费用核算账目,对费用结构进行明细,接受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
5.2 各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
5.2.1 人员工资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补助费(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及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
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如安全和维护人员,中心图书馆、计算机部门等的人员)的劳务成本应按其在研究开发活动和非研究开发活动的工时比例分摊计入。
5.2.2 直接投入
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非资产性的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实验室的材料(化学品、动物等)购置费等,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国家财政、税收部门规定可一次性税前抵扣的资产额(也可以将其摊销额计入下述“研究开发设施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之中,应选择两种计算方法之一,不得重复计算)。
5.2.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为研究开发项目建造或购买的建筑物,也包括一些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5.2.
设计费用
针对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绘图。
5.2.
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引发的进一步研究开发活动(其判断标准与一般研究开发活动判断标准相同),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5.2.6 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发活动的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许可证、专有技术披露、设计和计算方法等)。
5.2.7 其他费用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20%。
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
图书期刊参考资料费、图书馆借阅费、技术研讨会议会费;其他技术资料费。
为研发活动而发生的办公室、通讯费、保险费等。
为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
未纳入以上项目的其他小额费用。
5.2.8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所谓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是指委托企业外部机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研发机构)进行开发的项目,而且成果为企业所用,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且委托外部开发费的发生金额合乎独立交易原则。
六、项目的结题与经费决算
6.1 科技项目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按时结题。各类项目结题时按照有关计划要求和合同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完成工作报告和研究开发报告。项目完成后,首先由技术研发部按照《公司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和《科研开发项目合同》组织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最后提交科技管理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6.2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验收申请,企业财务部负责组织对经费进行验收。
6 附 则
7.1 本办法由企业财务部门、技术研发部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为试行办法,如有不妥之处,商榷解决。
7.3 本办法自******月**日起试行。
****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