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加炒作:《契税法》通过后税率上涨至5%?发表时间:2021-10-16 14:23 8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下称《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第一、二、三条规定,在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3%~5%的契税。 《契税法》颁布后,引发不少准备购房者的疑问:契税要上涨了吗?甚至,还有不少中介和自媒体趁机炒作,称“今年不买房,明年多掏钱”。 关键词1:依法治国,契税地位由条例上升为法律 此前,各地在住宅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一般收取的契税在1%~3%范围内,多位业内专家表示,此次《契税法》的颁布,并不意味着契税的税率将会提高,更多的是将此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层面,内容层面没有实质性的变动,契税还是会由各地最终确定征收税率。 《契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赠与、互换,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应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至5%。 契税的征收依据是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该条例第三条明确,契税税率为3%~5%,即《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关于契税税率的规定没有任何变化,只是一些内容上的表述更为严谨。 关键词2: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 虽然《契税法》规定,税率为3%~5%,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出台了减免措施,这就是为何大众对于此前购房时缴纳的契税税率,和此次《契税法》税率存在较大差距印象的原因。 2016年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发布过《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另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该通知称,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外,其他地区均适用该通知全部规定。 即便是不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北京,也有相似的减免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契税法》明确,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也就是说,在契税的征收上,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契税法》的授权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契税税率依法进行调整。 |